2023-2024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 29 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 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党发〔2019〕39号)、《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77号),全面推进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学校改革发展。现将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继续推进“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治理能力效能。
(一)提高思想站位,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持续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以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与相关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利用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培训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明确内容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内容分为党务信息公开和校务信息公开。以《党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基础,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组织领导、范围等,细化党务、校务公开二级目录,明确文件制定与解读同部署,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举措落地。对需要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党务公开内容细分为6大类67项清单,校务公开分为10大类88项清单,并明确了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和责任部门,特别是对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载体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会议公开。事关学校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向广大师生公开,利用各类工作会议、座谈会通报学校有关重大事项。二是宣传媒体公开。通过《今年会 | 官方网站报》、校园广播、校园网、微博、微信、网络电视等形式及时发布有关内容和信息。三是材料形式公开。主要通过学校文件、会议纪要、校情通报、一周工作安排等公开学校的重要事项,以通知书、邮件、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四是以反馈形式公开。学校在校园网首页设立书记校长信箱,设立校领导信访接待日,方便师生与校领导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师生诉求。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领导学校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学校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和完成情况;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科研项目(成果)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教职工奖惩、收入分配及薪酬体系、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学生招生考试、教学质量、入团入党、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转学转专业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与透明度,学校在学校今年会 | 官方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智慧校园办事大厅平台细化公开校内办事服务流程,截止目前已累积办结师生各类事项42217件。通过《今年会 | 官方网站报》、官方网站、广播台、网络电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公共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满足社会和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动态的需求。学校官方网站共发表要闻、动态、媒体看师院、通知公告、学术信息等1541条;出版《今年会 | 官方网站报》22期。学校官方微博粉丝达51251人,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达100731人。微博微信全年发布信息1600余条,单个推文最高点击达3.5万。湖师电视台通过官方视频号、抖音、潮鸣号等平台制作并发布短视频共264个,单个视频最高播放量达11.9万,平均一年总点击量达247余万。
(二)招生与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和“十公开、三十个不得”要求,坚持“公开选拔、择优录取、以生为本”的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各省各类型、各批次的招生录取任务。校内招生宣传平台有校园网、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湖师招生微信平台、微信小程序、QQ咨询群等,校外招生宣传平台今年除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浙江日报、腾讯大浙网、360教育在线、浙江电视台、浙江省招生考试计划书等。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每年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利用就业信息网、湖师学子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收集并推送各类招聘信息,为毕业生提供高效的就业岗位信息分享渠道。做精做强校园招聘主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服务活动,联合各地人社局、教育局举办专场招聘会,保障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三)学生奖助信息公开
学校对涉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补偿、学费减免等资助信息进行主动公开,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所有校级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奖助学金,都在校院两级进行公示,其中国家级和省级的奖助学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校级的奖助学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教学信息公开
教学信息公开以今年会 | 官方网站、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思政研究中心网站等平台为主,范围包括:教学制度、学籍信息、教学建设、实践教学、教师教育、服务指南等。2023-2024学年制定《本科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办法》等教学制度。制度制定(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修改,同时在文件出台后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日常教务信息通过网站公告栏、二级学院教务工作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对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项目的申报通知及评审结果都及时公布于学校网站,真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每年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加强教学质量督查,每学期编辑两期《教育评估简报》,及时将督导听课情况、试卷抽查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情况等教学信息向学校公布。
(五)干部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干部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高校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按要求公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具体公开内容和形式如下:1、通过文件、通知等发布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和干部岗位设置;2、发布考察预告;3、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委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进行公示;4、发布任免文件。
(六)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工作始终坚持公开、规范、有序,注重实效。一是人才引进及招聘程序规范公开。严格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展网络化管理;工作人员招聘纳入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均通过湖州人社网、学校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二是人事工作透明。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的人事事项,如教师读博访学、人才项目申报、职级晋升等,第一时间通过校园网、浙政钉群发布信息,提醒相关人员及时申报,并严格按照公布的程序开展工作,在正式确定相关人员前在校园网进行校内公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咨询会,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和程序,做到评前公示、评后公示,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三是人事制度公开。持续完善部门网站建设,将最新的人事制度及时更新和完善;通过浙政钉群建立人事管理群、人才项目申报群、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群等,与教师进行网上交流互动,促进双向沟通。
(七)科研信息公开
学校科研部门对各级各类科研(含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项目申报通知、评审结果都及时公布于学校网站,同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充分征求校科研专委会意见,真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坚持做到转化前和转化后双公示制度,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开透明。加强科研管理部门网站建设,将最新的工作岗位分工、工作流程、部门文件予以发布,提高工作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坚持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政策出台的前置条件,加强科研业绩计分与绩效管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等政策修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征求,推进民主化决策水平,使政策更符合实际贴近需求,让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政策效应更为明显。同时,根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施行包干制的青年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公开。
(八)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据在校园网、收费处、新生入学须知告知。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决算报表公开制度,并在湖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和学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中公开;建立多个信息发布渠道,同步更新至部门公众号、网站等。
(九)采购管理信息公开
采购中心是学校实施采购的工作机构,负责接受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根据采购项目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组织采购,分别在学校采购中心网站、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相关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意向(采购预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公告等信息。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规定,就限额标准预算5万元以下的授权分散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修缮工程)项目在学校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把握仍有所欠缺,队伍建设与信息公开质效仍有待加强等。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协调联动。继续办好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培训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宣传引导,提高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的学习,加强和兄弟院校的交流,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坚持需求导向,突出信息公开关键领域
进一步落实《清单》要求,根据学校发展和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动态更新。对关键领域工作进一步梳理、分类,深入推进招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好相关公开渠道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效果提升路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校园网和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根据新媒体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载体,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贴近师生、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今年会 | 官方网站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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