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深入引导青年学子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定期开展升国旗仪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每月第一个周一上午7:00进行升旗仪式。如遇重大节日适当调整,遇雨顺延一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安排详见附件1。
2.地点:长兴广场。
二、活动分工
1.国旗护卫队:负责升国旗仪式。
2.承办单位(由学院轮值负责):精心组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升国旗仪式主题教育的育人功能;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师生到场观礼,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活动要求
1.国旗护卫队按照《国旗护卫队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对待每次升国旗仪式,严格执行各项任务。
2.开展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全体人员应提前到达、仪态庄重、严肃、向国旗行注目礼。
4.活动方案由承办单位负责拟定,提前一周周五下班前将方案发送学工部思政科,并提前联系国旗护卫队负责人。
5.如有疑问,可联系学工部思政科施老师、钟老师,电话:2321147。国旗护卫队联系韩老师,电话2321558。
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今年会 | 官方网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具体安排
序号 | 时间 | 承办单位 | 备注 |
第一次 | 2024年3月4日 | 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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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2024年4月1日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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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 2024年5月6日 | 安定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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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 2024年6月3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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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毕业典礼等重大活动,由学校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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