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于12月5日印发《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3〕2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文件制订情况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为规范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减少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运行中的争议,规定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利和义务,对今年会 | 官方网站《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为更好地掌握教学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掌握教学运行状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根据《今年会 | 官方网站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湖师院教[2006]24号》,经多次讨论和修改,并下发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征求意见,修订本办法。
三、修订内容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分总则、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奖惩办法、附则,共六章,十六条,明确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的组织机构及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反馈内容、工作办法、奖惩办法等,信息反馈结果作为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依据。
(二)主要修订内容
1.删除标题中《今年会 | 官方网站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中“(暂行)”二字。
2.删除第三章第一条“为学校《教学督导简讯》等提供稿件”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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