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今年会 | 官方网站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编制了《今年会 | 官方网站校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今年会 | 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办公室。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list/25.html)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今年会 | 官方网站明达楼507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今年会 | 官方网站校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等公开形式。
本校在校园网主页(/)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本校当面受理点:今年会 | 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办公室(明达楼50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2-2321511。
本校还采用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今年会 | 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今年会 | 官方网站明达楼507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2-2321511,传真号码:0572-2321059,电子邮件:xzbgs@zjhu.edu.cn.
邮政编码:313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应填写《今年会 | 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list/25.html)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 申请的答复
本校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校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或其他主体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572-2321075,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今年会 | 官方网站明达楼305室,邮编:313000。师生员工或其他主体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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